1. 等候领取死亡文件一般分为:
- 自然死亡: 先人身故后,等候约 2-3 个工作天领取医院发出的死亡证。
- 非自然死亡: 先人身故后,遗体存放公众殓房,等候见法医。 火葬文件在见法医后 2-3 个工作天后发出。
2. 往殡仪馆或长生店安排丧礼
3. 带同医院死亡证件办事处的文件,往联合办事处申领:
- 死亡登记证明书《表格12》(俗称「行街纸」)
- 死亡登记证明书《表格10》(俗称「土葬纸」)/火葬许可证《表格3》
4. 火葬/土葬安排
火葬:食环署辖下6个火葬场的资料
- 哥连臣角火葬场
- 钻石山火葬场
- 富山火葬场
- 葵涌火葬场和
- 合石火葬场
- 长洲火葬场
土葬:下列公众坟场由食环署管理,设有墓地可供申请土葬 (公众坟场):
- 和合石坟场
- 长洲坟场*
- 大澳坟场*
- 梅窝礼智园坟场*
*先人须为离岛区原居民或长期居住当地的真正居民,或为他们的未成年子女,并备有有关乡事
有关私营坟场墓地:分为永久或须按时“执骨”的墓地 两类。 有关申请私营坟场墓地及收费详情,须直接向个别坟场的管理机构查询。
5. 安排丧礼:
于殡仪馆举行殡仪程序一般包括:
- 设灵:又名守夜,于出殡前一晚进行,同时进行宗教仪式
- 入殓:将先人遗体安放入棺木
- 大殓:包括瞻仰遗容、封棺、辞灵等,同时进行宗教仪式
- 出殡:灵柩送去 安葬地方,即是火葬场或土葬墓地地点
- 安葬:在墓地下葬或骨灰上龛位,同时进行宗教仪式
香港普遍使用以下宗教仪式:
- 道教:仪式包括破地狱、担幡买水等,亦需要纸扎用品
- 佛教:诵经超渡,帮助先人尽快轮回
- 天主教:守夜弥撒、亡者诵祷、殡葬弥撒、辞灵礼
- 基督教:牧师讲道 、唱诗歌、祈祷等,纪念先人,享有永生
- 维新:属于无神论,目的为纪念先人,无特定宗教仪式及限制
除了殡仪馆出殡外, 家属亦可以选择于医院出殡:离世者如在医院去世,亲属可考虑以院出服务在该医院进行送别仪式。 院出服务一般只适用于在该医院去世的病人
- 大部分医院设有**告别室(或类似房间)**,亲属可举行简单送别
- 若先人及家属有宗教信仰,亦可进行简单的宗教仪式
- 仪式后,把遗体直接送往火葬场或坟 场进行火葬或土葬
6. 办理遗体后续:火葬骨灰处理
家属可选择以下方式存放先人骨灰:
- 绿色殡葬 (海上撒灰/纪念花园)
- 安放在政府管理的骨灰安置所
- 加葬于公众坟场金塔位
- 安放在持牌私营骨灰安置所
7. 办理遗体后续:土葬捡拾骨殖(执骨)
根据现行规定,安葬于公众坟场满六年的遗体,必须捡拾骨殖。
申请“执骨”的程序:
- 家属需填写申请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。 办妥手续后,须安排由已登记石厂捡拾先人的骨殖
- 在捡拾骨殖后,有关坟场办事处会将起回骨殖授权书发给申请人,该文件适用于骨殖火化、重葬于公众 坟场、重葬于私营坟场金塔地或安放于私营坟场骨库。
- 如遗体安葬于公众坟场,而在期限届满时亲属仍未为先人“执骨”,食环署会在宪报有关移走遗骸的公告,并发信通知仍未捡拾骨殖的有关人士,要求 他们尽快于指定限期内捡拾骨殖,否则食环署会代为捡拾,并将之火化,然后把骨灰安葬于沙岭坟场公墓内
- 如遗体安葬于私营坟场,须按有关坟场的规定于限期 前捡拾骨殖。
“执骨”后处理方式:
- 火化:火化后的骨灰处理方法可参考以上"办理遗体后续:火葬骨灰处理"部份。
- 重葬于公众坟场
- 重葬于私营坟场金塔地或安放于私营坟场骨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