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
骨灰處理

私營骨灰安置所龕位轉介

目前政府骨灰龕位申請主要以食環署提供為主,而龕位申請資格有以下3點:
 

  • 身故時屬香港居民,並且往生後3個月內在政府火葬場火化
  • 若其遺骨在政府火葬場火化,其遺骸即是合法撿掘,可申請公家龕位
  • 若其遺骸不在香港火化,則身故前20年內,需有最少10年屬香港居民才可申請

 
若符合以上3點申請條件,就會進入下個程序:龕位抽籤,由於香港人口老化,對龕位需求又不斷增加,龕位數量非常不足,因此就算符合申請資格獲得龕位的機會也不高。

但2013年政府公布管制私營龕場,把現有私營骨灰龕場分為表一及表二兩類;表一是符合地契及規劃規定,沒有非法佔用官地的骨灰龕場;表二是有不合法情況的骨灰龕場。到2017年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》正式立法通過並在2017年6月30日生效,私營骨灰龕場必須取得牌照才可出售或出租新龕位。

私營骨灰龕位為市民另一個選擇,申請資格不限而輪候時間比政府骨灰龕位短,地理位置亦通常位於較方便前往的地點。惟龕位價格較高。

市民亦可以到已發牌骨灰龕場名單-私營骨灰安置所登記冊 (https://www.fehd.gov.hk/pclb/tc_chi/list_pc_registration_part1.php) 查詢。

永福殯儀亦有提供私營骨灰安置所龕位轉介服務,詳情請向職員查詢。